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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注意事项
来源:南宁长江妇产医院日期:2013-09-20 15:18:01 在线咨询预约专家

(1)请自备个人生活必需品入院。

(2)请提供本院或外院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。保管好住院“预收款”收据,以备出院结帐之用。

(3)注意维护病区环境整洁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废弃物、不向窗外倒水。私人物品放入相应柜子内,衣服请晾在日光室。

(4)请保持病区安静,不要大声谈笑、吵闹,家属与陪客不要在病室内喝酒,看电视请调低音量。病房就寝熄灯时间为22:00,请探视者按时离院。医院提供陪护床*元/晚(陪护被服自带)。

(5)病人住院期间不得离开医院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院者,请取得经管医生同意,外出期间病人放心由病人自己负责。

(6)院职工一律身着工作服、配带胸服务,病人有权拒绝未着工作服、未配带胸人员的服务。

(7)为了加强医院职业道德建设,我们郑重承诺:在医疗服务过程中,我们将尽心尽力为您服务,决不收受“红包”。请您和您的家人给予配合和支持,不要向医务人员赠送“红包”及礼物。

(8)维护您财物的放心,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到医院,现金、手机等请随身携带的,防止丢失。

(9)请主意放心,在沐浴时,需有家属在旁看护,以免发生意外。并请保持地面干燥,穿防滑拖鞋,以免滑倒。

(10)请爱护医院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为防止火灾隐患,请不要自带电器(如电饭煲、电炉等)。

(11)病区禁止吸烟,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及法定违禁品。勿带宠物入院。

(12)请节约用电,空调开启期间关好门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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